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东展有限公司、华创地产投资有限公司、Smart Beauty Limited、万崇投资有限公司、联趣贸易有限公司、Excel Bid Limited、Ted Show International Limited、Innosafe Company Limited、Already Luck Limited、Apex Fly Limited 、Central Winbest Limited.卖方 (东展有限公司) 的控权公司:华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精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卖方 (华创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的控权公司:沛京有限公司、东展有限公司、华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精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卖方 (Smart Beauty Limited) 的控权公司:东展有限公司、华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精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卖方 (万崇投资有限公司) 的控权公司:Pampas Company Limited.卖方 (联趣贸易有限公司、Excel Bid Limited、Ted Show International Limited、Innosafe Company Limited、Already Luck Limited、Apex Fly Limited、Central Winbest Limited) 的控权公司:精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吴国辉先生.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联力建筑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孖士打律师行及何韦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该银行承诺书将于发展项目开售前提供).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其他人:精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尽卖方所知的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2025年6月30日(「关键日期」指批地文件的条件就发展项目而获符合的日期。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此临时门牌有待发展项目建成时确认。 │♁由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二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并载有售楼说明书、价单、销售安排、成交纪录册、公契及鸟瞰图片之电子版本。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一切资料,须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卖方保留一切权利,按实际情况需要作出修改及改动,而无须另行通知。在本广告/宣传资料内所载列的描述、参考、相片、绘图、图像或其他资料,无论是否明订或隐含,并不构成或不应被视为提供任何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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